海外校外教學促進事業
廣島機場振興協議會(以下簡稱“協議會”)將為利用進出廣島機場的國際定期航班或包租飛機的海外校外教學資助部分費用。
1 補貼制度概要
(1) 可適用旅行
- 海外校外教學
- 參加人數應為10人以上
(2) 可適用群體及補貼金額
補貼資格 | 補貼金額 (每人) |
最高補貼金額 (每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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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海外修學旅行之廣島縣内外小學、國中、高中、五專、專科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高中部及大學(以下簡稱學校)中,符合右述條件之學校 | 利用進出廣島機場的國際航班安排海外校外教學之學校。(僅限第一次) | 2,000日圓 | 100,000日圓 |
利用進出廣島機場的國際航班安排海外校外教學之學校。(第二次以上) | 1,000日圓 | 50,000日圓 | |
利用進出廣島機場的國內航班安排海外校外教學之學校。 |
(3) 提交文件
- 旅行前
- 旅行計畫(表格1)
- 行程
※ 請在出發前一個月提交所需材料。
※協議會在收到申請後如認為適當,將發出發放補貼通知。 - 旅行後
- 績效報告(表格3)
- 報告
※ 請在旅行結束後兩周內提交報告。
※ 協議會在收到績效報告後如認為適當,將批准並發放補貼。